灵璧县雨污管网提升改造项目(*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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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灵璧县雨污管网提升改造项目(*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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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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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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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灵璧县平山路与钟灵大道交叉口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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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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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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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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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任雪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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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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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 |
第*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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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联合体牵头人);中外建华诚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安徽亚泰建筑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建工灵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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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片区井岗路**号自主创新产业基地7栋3层***室(联合体牵头人);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号院3号楼2层B-****房间(联合体成员);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望江西路安高城市广场**层****室(联合体成员) |
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凤经济开发区淮南北路8号(联合体牵头人);合肥市高新区彩虹路***号创新广场A座**层(联合体成员);上海市杨浦区中山北*路***号(联合体成员) |
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道**号(联合体牵头人);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经济开发区汴河北堤路与平山路交叉口(联合体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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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市政行业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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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费率%/元) |
设计费率:**.**%(约*******.3元);施工费率:**.**%(约*********元) |
设计费率:0%(约0元);施工费率:**.3%(约*********元) |
设计费率:**.**%(约*******.9元);施工费率:**.6%(约*********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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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
项目总工期2年,项目拟分两期实施,先期实施积水点、堵点等建设工期约为1年,其余后期实施建设工期约为1年。(其中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完成设计及图审工作)。 |
项目总工期2年,项目拟分两期实施,先期实施积水点、堵点等建设工期约为1年,其余后期实施建设工期约为1年。(其中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完成设计及图审工作)。 |
项目总工期2年,项目拟分两期实施,先期实施积水点、堵点等建设工期约为1年,其余后期实施建设工期约为1年。(其中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完成设计及图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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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材料设备质量标准:合格标准;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材料设备质量标准:合格标准;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材料设备质量标准:合格标准;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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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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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负责人 |
** |
陈义飞 |
张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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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高级工程师(给排水工程) |
高级工程师(给排水) |
高级工程师(给排水设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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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寰高职字第******号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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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 |
** |
李茂凡 |
皮忠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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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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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 |
皖**************** |
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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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估得分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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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览表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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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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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年5月**日-****年5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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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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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下午2:**-5:**)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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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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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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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单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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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灵璧县钟灵大道与迎宾大道交叉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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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联系电话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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