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至)**月
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 ****年 **(至)** 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 (*元) | 拟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 预计采购时间 (填写到月) | 备注 |
1 | 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潮泉镇****年美丽宜居村庄整治提升以工代赈项目 | 1.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潮泉镇2024年美丽宜居村庄整治提升以工代赈项目
2.采购需求概况: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潮泉镇2024年美丽宜居村庄整治提升以工代赈项目,计划通过以工代赈的方式对肥城市潮泉镇境内的社区南北道路、母子泉东路、恒昌农业东路、魏庄、尹庄分村巷道等道路进行提升改造,计划对道路铺设沥青混凝土约41193平方米、配套安装护栏等。
3.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通过以工代赈方式对肥城市潮泉镇内进行美丽宜居村庄环境整治,完善潮泉镇农村基础设施,推进全域乡村振兴,推进实现生态宜居,建设美丽乡村,并通过本项目吸收本地农村劳动力、城乡低收入人口和其他就业困难群体参与项目建设,最大程度发挥以工代赈资金项目的作用,切实带动群众就业增收。
4.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国家、项目所在地省市行政主管部门现行验收规范和标准,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有关规定,行业标准。满足《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等相关要求。
5.采购标的数量:一宗。 6.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20】27号)、财库〔2019〕19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坚守“赈”的初心充分发挥以工代赈功能的意见》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有关规定等文件要求。
7.需满足的质量、服务标准: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有关标准、法规和产业及行业标准,确保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安全要求:安全无事故。 8.交付或实施时间:60日历日,具体按照采购人要求。
9.交付或实施地点:肥城市潮泉镇。 | *** | 是 | ****年**月 | 1、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供应商可登*“****://***.****-*********-**.**/”了解相关政策。2、采购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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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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