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机电安装及装修施工 ******** 标段项目已由我单位中标,现已具备施工条件,为了加快该项目整体工程建设进度,现就*龙大道、镇海大道(慈海)站机电安装及装修工程所需施工合作队*(以下简称“投标人”)进行公开招标,特此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2.1.1 工程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2.1.2 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龙大道站、镇海大道(慈海)站及车站所辖区的机电安装、装修、出入口附属装修、试验、开通、保修期服务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2 招标内容
主要工程项目及内容包括*龙大道、镇海大道(慈海)站设备区及公共区装修、通风空调系统、给排水与消防系统、动力照明系统、区间给排水及消防水工程、门禁系统、环境与设备监控、气体灭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工作(具体细目见“*龙大道、镇海大道(慈海)站机电安装及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件*“投标人资格条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工程只接受投标人独立投标,严禁合伙或联合入股参与投标。
3.3 法人代表为同*个的两个及以上公司;不同法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得在同*包件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已在招标人处办理了准入且有意参加投标者的,请于****年6月**日9时**分至****年6月**日9时**分前在中铁鲁班平台响应,并按照投标方资格审查要求,将资格审查资料线下发投标方审核。(发资料时必须在邮件标题备注投标单位名称,例:** 公司宁轨 ******** 标*龙大道、镇海大道(慈海)站机电安装及装修工程分包资格审查资料)
4.2 本次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出。本次招标不接受个人汇款。申请人将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全称:**************(注:只能从投标人银行账户支付)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备注:汇款时需在备注栏注明“宁轨********标*龙大道、镇海大道(慈海)站机电安装及装修工程投标保证金”。
4.3 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项目名称及所投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致,投标人将银行回单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人邮箱。(发送时必须在邮件标题备注投标单位名称,例:** 公司宁轨 ******** 标*龙大道、镇海大道(慈海)站机电安装及装修工程投标保证金回单)
4.4 招标文件不再以纸质版交付。(意向投标人提供电子邮件信箱)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应在 **** 年 6 月 ** 日 9 时以前提交至鲁班平台(h***://***.*******.***),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2 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后,投标文件不得擅自更改,需作澄清时,必须按本招标文件相关条款规定办理。
6.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 **************
地 址: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汇水路 *** 号南门*楼
联 系 人: ***
电 话:***********
邮 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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