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溪县高吾达新公路水毁修复项目施工监理已批准,项目业主为安
溪县桃舟乡人民政府,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比选人为安溪县桃舟乡
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
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
2.1 招标编号:**【****】*** 号
2.2 建设地点:安溪县
2.3 标段划分:*个标段
2.4 建设规模及监理范围: 本项目位于安溪县桃舟乡,建设内容:**+***-**+*** 段滑坡及水毁工点 5、工点 6 出现新增水毁病害,对上述两点工 点进行水毁修复。主要内容为预应力锚索框架、挂网锚喷、客土喷播植草、护脚 墙、排水工程、其他等。(**+***~**+***.*** 段水毁改线工程)采用*级公路(I 类)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h,路面宽度 6.5 米,全幅路水泥混凝土路面。主 要内容为路基、路面、安全设施、临时工程。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 单为准,施工图为依据。
2.5 监理服务周期: 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2.6 本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按施工中标价的 1.5%为最高控制价。
2.7 质量要求: 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 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拟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公路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 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3.4 投标人及其拟派驻项目监理部人员未被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4.评标办法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 低价中标法 | 。 |
5、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 年 6 月 ** 日至 ***4 年 6 月 ** 日。在 福建 飙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 ****** 室)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
件每份售价 | 元,售后不退。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本项目不要求。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人应于 ***4 年 7 月 5 日 9 时 ** 分 (北京时间)前,将密封的投 标文件送到指定地点(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 ****** 室 ),逾期将不予接受。逾 期和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2 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代理人随带 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 投标资格。开标会议开始时查验以上相关证件,上述人员不能出示以上证件、资 料的,视为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投 标,其投标文件不予开封、评审。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 公 告 内 容 发 布 于 安 溪 县 小 规 模 阳 光 交 易 平 台 ( 网 址 :*****://**.******.**/*****/*******/********.**)媒体上发布。
。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 址:安溪县 |
邮编:******
电 话:***********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 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 ****** 室 |
邮 电 | 编:****** 话:*********** |
联系人:小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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