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城乡智慧供水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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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莱州市城乡智慧供水工程总承包(***)已由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批准建设,项目代码:****-******-**-**-******,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建设地点:莱州市。 2.2建设规模:该项目主要对沙河镇、土山镇、驿道镇、金城镇、平里店镇、*山岛街道、城港路街道7个镇街的*****-****供水主支管网进行新建或改造提升共计**.6*米,对***多个村庄的智能水表提升改造及部分村庄村内管网改造提升。 2.3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日历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等最终相关技术成果。施工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个月竣工。 2.4质量要求: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招标人的目标成本等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同时应满足项目所在地设计及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并应确保符合项目竣工综合验收的各项要求。 施工过程中采购的材料、货物、设备等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规范,符合国家强制性采购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招标人要求。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共1个标段,为莱州市城乡智慧供水工程总承包(***),具体根据招标人要求执行。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个标段。 2.7控制金额:*****.***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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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1.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数量应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对招标项目要求的资质配备要求,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为准。 3.2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 全部标段:3.2.1项目经理: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中(含预中标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拟投入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被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工程投标。 3.2.2设计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 3.2.3(1)项目部至少配备9人(含9人),其中必须包括项目经理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专职安全员3人、质量员1人、劳资专管员1人,资料员1人,资料员可以由其他岗位人员兼任,其他岗位如见证员、标准员、材料员、造价员等可根据本工程规模标准、技术复杂难易程度等合理配置相应的管理、技术力量,组成强有力的现场项目管理班子,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满足本项目工程需要。(2)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中(含预中标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拟投入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被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工程投标。(3)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4)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5)投标人须以***格式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组所有人员的社保信息(须附“验真码”或社保缴费证明的网址、用户名和密码)。(注:社保信息开具日期须为开标前**个工作日内) 3.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3.4业绩要求:/ 3.5其他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应用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号)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渠道: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该报告作为投标文件中投标函的内容,在开标现场公示。留存方式:由招标人审核后备案】。 3.6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2家,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揽本项目的施工单位,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项目中投标。 3.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北京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烟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 );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招标答疑”栏目;打开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持有**数字证书,办理或互认**证书,请登录“下载中心”,进行相关操作. | ||||||||||||||||||
4.2.本工程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组织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地点为:莱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4开标室。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小时进行网上签到,并根据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下载地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关操作。 5.4逾期未上传的或无法被系统读取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发布媒介为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 ||||||||||||||||||
7.其他 | ||||||||||||||||||
1.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烟台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烟台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地址:****://******.******.***.**/******/******.*****。 2.潜在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烟台市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参与开标活动,烟台市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网址:****://**.***.**.***:*****。'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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