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对************年度食材采购配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年度食材采购配送项目
*、采购数量:2项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包别 | 采购内容 | 供应期 | 确定供应商数量 | 预算 |
包1 | 肉类、蔬菜 | **24年8月01日至****年7月**日 | 1家 | **** |
包2 | 大米、副食品和非转基因餐厨植物油 | **24年8月01日至****年7月**日 | 1家 | 170* |
备注:
1.招标项目的具体采购内容、数量、要求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
2.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3. 投标人可选择个别包或全部包进行投标,但应对包内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同*投标人同时参加2个包号的投标时,只能中其中1个包号,兼投不兼中,各包投标文件应分开编制。(如同*投标人已是包号1的中标候选人,其在包号2中也参与投标,当其在包号2中的总得分排名第*时不能作为中标候选人,由总得分排名在其后*位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4.本项目属于非政府采购项目。
五、供应商资格(提供证明材料):
1. 投标人应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关的经营范围;
2.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 报名及开标当日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4. 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报价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5.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若投标人是新成立公司,则需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个月任意*个月的缴纳税收和近*个月任意*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盖单位公章的资料(需加盖公章):
1.最新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年7月2日 至 ****年7月8日期间(上午8:**至**:**,下午**:**至**:**,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详细地址:梅州市梅江区*角镇客都大道东汇城**写字楼**-***室)获取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元,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4年7月**日9时**分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梅州市梅江区*角镇客都大道东汇城**写字楼**-***室
*、开标时间:***4年7月**日9时**分
*、开标地点:梅州市梅江区*角镇客都大道东汇城**写字楼**-***室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年7月2日 至 **** 年7月8日止。
十二、联系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 :*** |
| 联系电话:****-*******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单位) :邹老师 |
|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 |
|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角镇客都大道东汇城**写字楼**-***室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传真:****-******* |
| 邮编:****** |
(*)采购单位:******** |
| 地址: 广东省梅州市 |
联系人:邹老师 |
| 联系电话:****-******* |
传真:****-******* |
| 邮编:****** |
发布人:广东启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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