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服务项目,经我校党委会研究决定,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投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 服务项 | 项目限价 (元/人.月) | 投标保证金(元) | 备注 |
---|---|---|---|---|
*********** 劳务派遣服务 | 劳务派遣服务 | ** | **** |
*、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资金。
*、投标人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依法取得人力资源管理服务许可证;
2.劳务派遣服务许可证;
3.人力资源服务备案证的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有完善的线上线下招聘平台。
*、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投标单位***********人事科领取本项目投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投标内容。
(*)投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投标公告发布之日(****年7月1日至****年7月5日)起3个工作日。
(*)投标文件提供期限:同投标文件公告期限。
(*)投标地点:***********尚善楼7楼会议室。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递交开始时间:****年7月5日9:**
递交地点:***********尚善楼7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年7月5日9:**。
(*)开标地点:***********尚善楼7楼会议室。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递交
1.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1)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元/包,于开标前**分钟交到教学楼底楼收费大厅(只收现金),无论中标与否不退还,开标时验证学校开出的收据。投标保证金0.5*元,于开标前通过转账或现金的方式汇入学校账户(现金缴费处在学校教学楼底楼收费大厅,推荐转账)。开标时单独提交纸质的转账电子回单或学校开出的发票,可以复印件,以证明缴纳保证金。
(2)对公转账支付,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重庆永川水晶城支行
银行账号:********************
(备注:劳务派遣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在*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人事科咨询电话:***-********。
*、投标有关规定
(*)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合同项(包)下的单位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
电 话:***********
地 址:重庆市永川区红河大道***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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