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绿地·香湖湾**号地块项目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以****-******-**-**-******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该项目幕墙及玻璃雨棚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绿地·香湖湾**号地块项目幕墙及玻璃雨棚工程。
2.2 招标编号:国企招采-****-***
2.3 项目概况:本次招标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区规划工业*路以南,双鹤湖*街以东,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主要建设住宅、商业、配套设施、地下车库等,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包含地下车库、设备用房等)。
2.4 招标范围:****************绿地·香湖湾**号地块项目幕墙及玻璃雨棚工程,包含高层住宅门头、门卫室、配套用房干挂石材幕墙及幕墙下岩棉保温板,高层住宅门头及配套用房铝板雨棚,门卫室铝板天棚造型,疏散楼梯、非机动车坡道及机动车坡道玻璃雨棚等全部工作内容(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工期要求:**日历天。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库*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项目(以招标文件中第*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为准)。项目经理须在投标企业或其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提供在投标企业或其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年4月以来任意*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4 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最近*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
注:最近*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4.2 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被授权委托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信息,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的日期,查询时的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
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5 其他要求:
3.5.1 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
3.5.2 参加投标活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须为投标单位人员,提供在投标企业或其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年4月以来任意*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完成“**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数字证书在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上传与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地址:郑州市航空港区梅河路与黄海路交叉口香湖湾4号办公楼
联系人:*** ***********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号楼B座6楼
联系人:***、李女士、田女士、马先生
电话:****-********、****-********-转***
邮箱:******@***.***
监督部门:河南航空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地址: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护航路交叉口兴港大厦C座
电话:****-********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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