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
项目名称:**************图书馆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服务 | |||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 1.服务范围 为学校图书馆提升改造提供工程设计服务。 2. 服务内容
3.服务要求 (1)设计应充分考虑图书馆的空间利用效率,合理规划阅读区、藏书区、学习研讨区和休息交流区等,确保各区域既独立又相互联系,满足师生多样化的需求。 (2)采用绿色建筑材料,设计中融入节能、节水、自然采光等环保元素,同时考虑图书馆建筑的长期维护成本和环境影响,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3)确保图书馆内所有区域均符合安全标准,包括但不限于消防、紧急疏散通道的设计。 | ||
项目预算金额:*****元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侨大道****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公告日期:****年7月5日 |
备注:
*、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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