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浙川东西部协作(东阳-南江)健康食品产业园项目(*期)监理标段补遗书**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4)3、电气专监(1名):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得3分,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加1分,本项最多得4分。4、给排水专监(1名):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得3分,具有全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给水排水)加 1分,本项最多得4分。修改为:3、电气专业(1名):具有电气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得4分,本项最多得4分。4、给排水专业(1名):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得4分,本项最多得4分。
2.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顺延至****年**月**日**:**;
3.原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顺延至****年**月**日**:**;
4.本项目招标文件与本次不*致的,以本次补遗为准。
5.其余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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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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