坛同镇石门坎村委会****石门坎村*组与石门坎村委会****石门坎村*组通硬化路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邻交建〔****〕**号、邻发改〔****〕***号、邻交建〔****〕**号、邻财投〔****〕***号文件精神,决定将坛同镇石门坎村委会****石门坎村*组与石门坎村委会****石门坎村*组通硬化路项目对外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概况
项目业主:邻水县坛同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坛同镇石门坎村委会****石门坎村*组与石门坎村委会****石门坎村*组通硬化路项目
建设地点:华蓥村*组(原石门坎村*组)、华蓥村*组(原石门坎村*组)
建设内容:新建2条水泥路共计1.***公里,*级公路技术标准,有效路面宽度4.5米,***砼厚**厘米,每*******米修错车道不低于长**米宽6.5米,边沟、堡坎、涵管及安防等附属设施建设(根据项目施工设计内容)
建设标准:以本项目涉及的行业建设标准及项目施工图纸、财评清单执行
建设工期:2个月内
建设方式:本项目采用固定价公开招标建设
*、项目总价及资金来源
1、项目总价:**.*****元(大写:***********元整)
2、资金来源:省补资金
*、报名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招标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证合格证(B级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公路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提供单位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省外企业需出具《*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报名须知
1、时间地点:***4年7月**日**:**至***4年7月**日**:**,持单位胶装成册的《资格审查文件》正本到邻水县坛同镇人民政府社会事业服务中心现场报名。
注:《资格审查文件》按序提交以下资料,均需加盖鲜章:
(1)企业法定代表人受权书(法人身份复印件)。
(2)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4)外地企业须提供有效《*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原件或《*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复印件。
项目经理和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及相关专业等级证书复印件,以及单位为其缴纳的连续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6)各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名单截图(包含:中国政府采购查询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信用中国网查询截图)。
(7)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8)提供相同项目施工业绩证明复印件。
(9)提供本项目资料服务费、投标保证金转账凭据。
(**)对本项目投标提供的所有资料确保其真实性,并作出承诺书。
以上证件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查验。
3、费用:①本项目资料服务费***元(由投标单位现场报名缴纳,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在备注栏中须注明:坛同镇石门坎村委会****石门坎村*组与石门坎村委会****石门坎村*组通硬化路项目资料服务费);②本项目勘察设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开标时间和地点
***4年7月**日**:00在坛同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楼会议室,该开标时间不另行通知,凡未准时到场的报名单位视为自愿放弃投标(签到并查验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若是法定代表人签到的则提供法人身份证);本项目投标单位少于3家则终止开标。
*、履约事项
1、民工工资保证金:为项目总价的5%,即履约保证金为*****.1元人民币(大写:*********元*角),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3日内由基本账户转入坛同镇人民政府,转账户名:邻水县坛同镇财政所,开户行:*川邻水农商银行坛同支行,账号:*****************(在备注栏中须注明:坛同镇石门坎村委会****石门坎村*组与石门坎村委会****石门坎村*组通硬化路项目民工工资保证金)。
民工工资保证金在工程完工后,凭本项目县级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单、民工工资支付凭证(含花名册)在**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2、勘察设计费:为项目总价的1%,即勘察设计费为****.**元人民币(大写:*******元*角*分),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3日内由单位基本账户转入坛同镇人民政府,再由坛同镇人民政府支付给设计公司,转账户名:邻水县坛同镇财政所,开户行:*川邻水农商银行坛同支行,账号:*****************(在备注栏中须注明:坛同镇石门坎村委会****石门坎村*组与石门坎村委会****石门坎村*组通硬化路项目勘察设计费)。
*、现场踏勘
项目业主不统*组织现场踏勘,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申请人自己承担。未自行到现场踏勘的投标申请人将对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公告形式
本公告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坛同镇人民政府政务公示栏等形式公示,请自行查阅。
*、监督电话
坛同镇纪检监察电话:****--*******
*、联系方式
赵先生联系电话:***********
孙先生联系电话:***********
**********
****年7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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