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东小区生活污水站提标改造工程设计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4年7月**日至***4年7月**日
汾东小区生活污水站提标改造工程设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该项目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评标情况
汾东小区生活污水站提标改造工程设计中标候选人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目标 | 设计服务周期 |
1 | ************ | **.** | 达到国家规定的现行标准和设计深度 | **日历天 |
2 | **.** | 达到国家规定的现行标准和设计深度 | **日历天 | |
3 | **.** | 达到国家规定的现行标准和设计深度 | **日历天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 | *** | 高级工程师、**************** |
2 | 李世峰 | 高级工程师、************** | |
3 | 乔大鹏 | 高级工程师、****************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1 | ************ |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 |
2 |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 | |
3 |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为体现招标投标活动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社会监督,现将本工程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联系***************/***********,并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再受理。投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公章;其它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霍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薛*有
电 话:***********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临汾市霍州市辛置镇霍州煤电物资供应公司东南**米
联系人:***
电 话:***********
邮 箱:***********@***.***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临汾市尧都区锦悦汇A座****室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箱: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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