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年延吉市亮化设施采购及维护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详见公告正文 | ||
行政区域 | 吉林省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第2开标室(延吉)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第2开标室(延吉) | ||
预算金额 | ¥0.********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情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地址 | 吉林省延吉市建工街明河胡同***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延边州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年延吉市亮化设施采购及维护
招标公告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采购计划-【****】-*****号 。
2.项目名称: ****年延吉市亮化设施采购及维护 。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元 。
4.采购需求: 延吉市城区内城市照明及楼体亮化工程的维修(含采购)和维护服务 。
5.合同履行期限: ****年**月1日至****年9月**日,工期***日历天 。
6.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法定资格条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条件: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公共设施管理业)”。
3.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 资质。
(2)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限制性资格条件:
4.1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情形
(1)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投标。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投标。
4.2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情形(信誉要求):
(1)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年8月**日至****年8月**日 ,每天上午 9时**分至**时**分 ,下午 **时**分至**时**分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供应商将《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格式见本公告附件)扫描件(***格式)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 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并同时拨打电话(****-*******)进行资料收取确认(电话咨询及确认时间:9时**分至**时**分、**时**分至**时**分),【邮件标题:购买**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名称】。
3.售价: *** 元/套。招标文件款应由供应商 基本账户 转入至 采购代理机构基本账户(开户名称:****************;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吉支行;账号:********************) 中(转账备注须注明**项目招标文件款)。
**招标文件款务必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限内转入(转入以到账时间为准),招标文件购买成功后**小时内,采购代理机构以到付的方式邮寄纸质招标文件。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年9月**日9时**分 (北京时间)。
2.地点:延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延吉市政务服务中心*楼-延吉市光华路***-1号)。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9*元 (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应当以 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提交。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3.有效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4.本次招标公告在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依据《关于进*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号)文件,各市(州)、县(市)政府采购项目信息由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实时推送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应将全省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实时推送至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实现政府采购项目信息的资源共享。内容真实性以上述网站为准,其他网站转载概不负责。
5.本招标项目不接收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
6.供应商需要登*《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按办事指南中相关规定办理**数字证书(注意事项详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联系电话:****-*******)。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延吉市建工街明河胡同***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延吉市新村路***号北大新城**(中)号楼3-4层
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莹莹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
****年8月**日
附件:
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
项目名称 | | |
项目编号 | | |
供应商(公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 ||
供应商 基本信息 | 单位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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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 |
领取人 (委托代理人) 基本信息 | 姓 名 | |
电 话 | | |
电子邮箱 | | |
邮寄地址 | | |
招标文件款 发票开票信息 | 税 号 | |
地 址 | | |
电 话 | | |
银行名称 | | |
银行帐号 | | |
发票类型 (专票/普通) | c专票 c普通 | |
注:1.招标文件将邮寄至领取人地址。 2.请准确填写表格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号)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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