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蓥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设计 设计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华蓥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华蓥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华发改投【****】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资金和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华蓥市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华发改投【****】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华蓥市乡镇 ;
2.2项目内容、规模:改造华蓥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座,处理规模共1.***立方米/日,改建絮凝池、转鼓池、调节池共9.5*立方米,更新改造水泵**套、鼓风机**套、控制设备1套、污泥脱水机械设备**套、曝气系统9套、转鼓过滤器**套等设施设备;改建生活污水主管网*****约3*米、*****约7*米,更新改造污水检查井、沉泥井等附属设施。建成后,乡镇污水收集率可提升至**%,污水处理率达**.6%,预计年节能**吨标准煤。
2.3项目总投资: 项目估算总投资*****元 ;
2.4设计周期: **个工作日 ;
2.5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局限于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负责完成设计阶段、初步审查、施工图审查、财政评审等可能涉及的各项审批手续办理和沟通说明,并根据招标人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认可的施工图纸指导、配合、监督本项目的施工全过程和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2.6本次设计招标共分为 1 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 ****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项目总投资金额不低于*****元的市政工程类设计业绩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证书,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范围和标准: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开始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川省)(网址:****://******.**.***.**)—“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川省· 广安 市(州))(网址: *****://*******.**/ )—“登录”—“ 电子交易平台登录 ”,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5.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年**月**日 ** 时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2本项目开标实行(口见面开标;☑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口见面开标和不见面开标相结合)开标方式,关于“不见面开标”的流程和注意事项,敬请关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开标情况说明的通知。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川省)》和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地 址: *川省广安市华蓥市城北章广大道延伸段
邮 编: /
联 系 人: ***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华蓥市汪杜路***号附**号-**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年**月**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个项目(标段)为*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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