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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病房改造建设及能力提升项目_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病房改造建设及能力提升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广东 中山市
工程建设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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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6
招标 | 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病房改造建设及能力提升项目_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病房改造建设及能力提升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病房改造建设及能力提升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投资项目名称 **********病房改造建设及能力提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病房改造建设及能力提升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病房改造建设及能力提升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南路**号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国家级)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投资(国家级***.**%)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项目总投资约1.***元(建设费用为*****元,其中装饰工程金额为*****元,占建设费用总价**.**%。),涉及改造面积约2.4*平方米(包括1号楼及3号楼整体区域,其中:1号楼地上6层(局部5层),无地下室,建筑高度**.**米,最大跨度约5.8米,建筑面积****平方米;3号楼地上**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米,建筑面积*****平方米),改造床位***张。主要改造内容为区庄院区1号楼、3号楼及配套设施。具体改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室内病房装修改造、安装工程改造(包括电气、给排水、消防、通风空调、弱电智能化工程等)、增设独立卫生间(**间)、品质提升及其他工程(包括适老适儿及低视力残障人群无障碍设施和标识、院区道路及园林绿化修复等)、加固工程、医疗专项工程和加装电梯、楼梯等。
招标内容 负责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勘察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1号楼及3号楼建筑物的工程测量、地面开挖区域的地下管线探测等后续所有勘察现场服务工作。 (2)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建筑工程及配套相关专业的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后期采购咨询服务、竣工图编制及配合解决质量缺陷处理等后续服务等。 (3)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工程项目设计范围内所有结构加固、建筑、装修改造及水电配套工程、消防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和园林绿化工程等内容的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包采购、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承包范围内工程、包检验检测、包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保修、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括围蔽)包干等;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报监、报建、报验手续工作;相关文件送审、配合审核、应由承包人负责的检验检测以及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等;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直至项目移交。
工期(交货期)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3.1.1工程勘察资质: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已备案的香港企业。 3.1.2工程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或已备案的香港企业。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勘察资质、设计资质要求。 注: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填写。 ②、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3.1.3施工资质: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1家勘察单位、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格式参考附件三),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主办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2.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3.2.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以联合体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工程勘察资质、勘察负责人(如有时)以承接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3.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 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3.3.1拟派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2设计负责人要求: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4 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设计负责人要求: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无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年9月6日 0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年9月**日 **时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年9月**日 **时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年9月**日 **时0分 开标地点 第**开标室(天润路***号)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招标人 **********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7号
招标人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寺右*马路**号泰恒大厦**楼****室
招标代理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招标监督机构 ************** 联系电话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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