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剂科购置*功能自动煎药机5台及1台。****年5月**日发布*次采购公告,****年8月**日发布*次采购告,公告编号:************--**。依据《********医疗设备招投标管理办法》,****年9月4日对该立项设备召开了院内论证招标会,结果为中鑫广惠医疗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的煎药机和包装机中标。经审查,公司及其代理产品资质齐全。
评审结果公示期限为自公示发布之日起的3个日历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逾期则视为对评标结果无异议。超出提交异议截止时间而提出的任何疑问,招标人将不予答复。
接待地点:医学工程处
联系电话:******* ****(张老师,门牌号9室) 或******* ****(刘老师,门牌号7室)
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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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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