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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项目名称:*******装修工程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
(*)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计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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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程周期:2个月 工程工期总日历天数:** 安全文明施工费(元):******.** 余泥渣土场外运输排放费(元):0 暂列金额(元):0 承包范围:总价包干 工程量清单:查看附件 是否需要项目总负责人:是 是否需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 | 项目建筑面积约670m2,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装饰装修工程 1、拆除及墙体工程,包括项目原区域原有彩钢板墙体拆除、项目新建墙体等。新建墙体采用轻质砖墙以达到最佳隔音效果。 2、热疗机房楼板加固工程,包括热疗机房楼板钢梁加固及高强碳纤维布加固。 3、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包括各空间的天花、墙面、地面、门窗的装饰内容。 (二)安装工程 1、电气安装工程,包括插座、空调配电、照明配电、应急照明、综合布线(弱电)、背景音乐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 2、给排水工程,包括给水、排水、消防喷淋、消防栓等。 3、通风与空调工程,包括各空间的通风排风、各空间的空调设置及水冷式空调供回水系统等。 4、集中供气工程,包括病房设备带、病房医气管道、病房呼叫系统等。 | 1 | 1,***,***.** | 项 |
编号 | 需求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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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参与,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申请人声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申请人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申请人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申请人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申请人声明》。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遴选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或“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供应商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5.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议价发起时间:****年**月**日
(六) 本项目采用的是总价包干的报价方式。
合同份数:4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联系方式:*** ***********
采购单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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