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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西西客站东路工程设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平采招标-****-*** | |||||||||||||||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西西客站东路工程设计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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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项目概况: 该项目属新建道路工程,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道路长度约1.***米,红线宽度**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电力管道工程、绿化工程等。 5.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5.3招标范围(包含项目概况全部内容):包括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及后期的相关服务。 5.4质量要求:合格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及招标人要求; 5.5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声明函,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号文件之规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可提供扫描件或电子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3.4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作出书面声明); 3.5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查询,对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也可将上述网站查询结果页面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查询截止时点:自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8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承诺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在招标过程中,招标人保留查询及考察的权利,*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同时上报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注:若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 |||||||||||||||
*、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
3.方式:潜在投标人需凭**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交易主体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网址:****://****.***.***.**/****/*****.***** 办理**证书:网址:****://****.***.***.**/****/*****.***** | |||||||||||||||
4.售价:0元 | |||||||||||||||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未按要求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本项目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及《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升级的通知》等相关公告。 |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开标大厅。 | |||||||||||||||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其他补充事宜 | |||||||||||||||
1、监督单位:****************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统*社会信用代码:****************** 2、各投标人可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内容。 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 |||||||||||||||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长安大道东段建设大厦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 | |||||||||||||||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顺德路交叉口和盛时代广场7号楼***室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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