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 )
项目名称 | 美林街道潘涂社区城中村治理房前屋后环境改造 工程(施工) | 招标阶段 | 施工 | |
本工程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如下: 1、 招标公告第 9 条联系方式的招投标监督机构联系电话和招标文件中的投标须知前附表 中第 ** 项条款号 **.3 监督部门电话均修改为:****-*******。; 2、 本工程原发布图纸有修改,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也相应做修改,原发布的图纸和工程 量清单及编制说明作废以随本答疑纪要发布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为准,请各投标人在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附件管理中自行下载。 3、 招标文件第7章第6节其他要求:6.3 环境保护要求:(1)除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外,还应按照《厦门市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厦府办【****】** 号】)和《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进*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厦建工[****]** 号)的规定执行。若承包人未按要求规定实施的,施工现场出现扬尘防治问题未按要求整改的,视情况严重程度,扣除0.1-1 *元/项违约金。(2)本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工作应严格按照厦建工[****]** 号文的规定执行。本工程若扬尘考评不合格,按 3 */次处罚,该处罚费用从当月进度款中直接扣除;若被行政主管部门处于该项目的不良行为记录,按不良行为记录等级处于 1-***罚款。修改为:6.3 环境保护要求:(1)除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外,还应按照《厦门市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厦府办【****】** 号】)和《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进*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厦建工[****]** 号)和《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建工[****]** 号)和《厦门市建设局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步加强市(区)属国有企业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厦建工〔****〕*** 号)的规定执行。若承包人未按要求规定实施的,施工现场出现扬尘防治问题未按要求整改的,视情况严重程度,扣除0.1-1 *元/项违约金。(2)本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工作应严格按照《厦门市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厦府办【****】** 号】)和《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进*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厦建工[****]** 号)和《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建工[****]** 号)和《厦门市建设局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步加强市(区)属国有企业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厦建工〔****〕*** 号)的规定执行。本工程若扬尘考评不合格,按 3 */次处罚,该处罚费用从当月进度款中直接扣除;若被行政主管部门处于该项目的不良行为记录,按不良行为记录等级处于 1-***罚款。 | ||||
招标人(项目法人):*****************(盖章)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
注:本纪要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发各投标人、标底编审部门各*份,同时最迟应当在发出的同时报
市招标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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