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灌区*台县观桥镇等 4 个镇乡高标准农田及农业产业建设项目) 合同公告(标准文本)
项目名称 | 项目所在地 |
都江堰灌区*台县观桥镇等 4 个镇乡高标准农田及农业产业建设项目 | *川省·绵阳市·*台县 |
发包人名称 | 发包人地址 | 发包人电话 |
*川梓鸿农享农业有限公司 | *台县北坝北泉路**号 | ****-******* |
承包人名称 | 承包人地址 | 承包人电话 |
*川宏达杭萧钢构建设有限公司 | *川省绵阳市*台县刘营镇卫星干道东段 | *********** |
签约合同价(元) | 签约合同价(其他**形式) |
结合投标报价下浮同等比例结算 |
签约合同日期(施工、监理适用) | 计划开工日期 | 计划交工日期 | 计划竣工日期 |
****-**-** | ****-**-** | ****-**-** |
签约合同日期(勘察、设计、货物适用) | 计划开始日期 | 计划完成日期 |
承包人承担的工作 | 质量要求 |
承包人项目经理(施工适用) | 证件及证号 | 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 | 证件及证号 |
*** | *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川**************** | ** | *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川**************** |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监理、货物适用) | 证件及证号 | ||
项目描述 | 勘察费:勘察费用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10号)文件收费标准的80%下浮3.1%计取。最终勘察费用按照合同约定以及实际发生的工程勘察结合投标报价下浮同等比例计算。 设计费:设计费用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文件收费标准的80%下浮3.1%计取。最终设计费用按照合同约定以及实际发生的工程设计结合投标报价下浮同等比例计算。 建安工程费:施工费用按照财政评审中心审核认可后的建安工程费下浮3.1%计取。最终施工结算费用按三台县财政投资审计通过的建安工程费为基准价,结合投标报价下浮同等比例计算。 |
备注(应至少注明是否为第*中标候选人及不选择第*中标候选人的理由) | 第*中标候选人 |
注:1.项目名称要详细填写,有标段(包)的,应详细到标段(包)。
2.承包人是联合体的,应扩展表格分别填写。例:
承包人名称 | 承包人地址 | 承包人电话 |
甲公司 | .. | .. |
乙公司 | .. | .. |
丙公司 | .. | .. |
3.签约合同价(其他**形式),是指除元(人民币)外的其他**形式。如在某某标准下“下浮**%”等。签约合同价(元)应以阿拉伯数字填写。
4.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年9月1日,填写为********; ****年9月,填写为******; ****年,填写为****;****/9/** 9:**:**填写为********-9:**:**。
5.招标人如未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的,须在备注栏中填写理由。
6.发包人和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如有)在合同公告纸质文本上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并和电子文档*起上传到*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传的电子文档作公告正文,纸质文本作为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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