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资溪县烈保中心修缮环境提升及英烈墙建设工程(项目编号:****-**-*****)电子化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资溪县烈保中心修缮环境提升及英烈墙建设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点**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资溪县烈保中心修缮环境提升及英烈墙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元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抚资购************** | 单位结转结余资金 | 1 | 1 | *******.**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投标人开标时必须提供投标公司信用证明(按照《中共资溪县委办公室、资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溪县在行政管理等事项中推进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资办[2017]123号)的要求,必须提供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备案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0:**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自行下载磋商文件
售价:0.**元
*、响应文件提交:
****年**月**日 **点**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资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资溪县鹤城镇城西大道*江路口自然资源局*楼)
*、开启:
****年**月**日 **点**分 (北京时间)
地点:资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资溪县鹤城镇城西大道*江路口自然资源局*楼)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国内产品,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 2.磋商保证金:按照《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赣财购[2020]22号)和《关于停止收取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的通知》(抚财购[2022]12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 3.采购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4.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6.不见面开标特别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供应商无需出席开标现场,但供应商必须能够熟练的操作线上新点不见面开标系统,因业务不熟悉操作系统等原因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逾期投标无效。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使用数字证书(CA锁)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等待开标,并在开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详见“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 (3)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供应商未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线签到则其投标无效。开标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签到、递交相关投标证明材料、CA数字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等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 (4)供应商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时刻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要求澄清等信息,并在“询标窗口”中对询标及要求澄清等内容及时回复(自询标及要求澄清等内容发出起20 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等内容时需将询标、要求澄清等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扫描上传至“询标窗口”(回复样式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 (5)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在采购人宣布开始解密后,所有投标单位在20分钟内必须完成。若在规定时间内供应商未完成解密或解密无效,采购人在系统中将其投标文件退回,视为无效投标。 (6)本项目磋商过程中二次报价,供应商需自行在江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上进行报价。二次报价时间不得超过磋商小组规定报价时间(20分钟),当系统显示“结束报价”,则无法进行再次报价,未二次报价的单位,后果自行负责;如单位被废标,则单位也将无法进行报价,不计入排名中。 (7)供应商对开标过程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 (8)意外情况的处理:开标场所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免责:①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系统;②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操作;③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涉密危险;④运行服务器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⑤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⑥其他不可抗力(地震、洪水等)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出现上述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项目实施主体、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小时内能排除的,项目不暂停开标,三小时内系统恢复运行后继续实施开标。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项目暂停开标,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网站发布暂停通告,待系统恢复后另行通知开标。 7.如中标(成交)供应商需要政府采购合作融资贷款的,请在抚州市财政局官网“政府采购-政采贷专区”了解融资贷款政策,也可向资溪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3979450650。 温馨提示:各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遇到软件相关问题可直接咨询江苏国泰新点有限公司免费客服电话:400-998-0000。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原单位名称:资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址:资溪县鹤城镇西门口解放南路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资溪县鹤城镇建设东路**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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