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现对淮南八公山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项目编号:2024GCHNG0327)发布答疑澄清如下: 一、提问1: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与新点软件导出格式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回复1:以新点软件导出系统软件格式为准。提问2:拟派项目经理可否为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人员?回复2:可以,提供社保声明函。提问3:“授权委托书”落款处的身份证号码是否填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回复3:需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提问4:若我方独立投标,“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是否可以不提交?回复4:可以。提问5:“投标保函示范文本”是否可自行删除?回复5:潜在投标人投标如需要,按格式填写;如不需要,空白签章即可。提问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中财务要求无需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二)财务状况表”是否可以只填表不提供财务报告? 回复6:财务报告无需提供。二、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承诺书的,投标人可自拟格式上传在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 注: 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投标保证金账号不变。此答疑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淮南市八公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淮南市八公山区山水田园城乡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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