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泽县城北卫生服务站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充通知
各投标单位:
关于“光泽县城北卫生服务站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请从附件下载。
*、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根据南建筑(****)3号文《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若投标单位缴交的年度保证金不足时,无须补足,若投标单位在招投标过程中出现招标文件规定的任意*种可没收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则必须按投标保证金金额足额补齐。
注:
以上更正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内容的表述上不*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若需要文本资料,可到我司领取,无需签收和确认。
招标人:**************
招标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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