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红桥施工[****]****
1、 |
招标条件 |
本项目天津院创新研究中心项目已由 天津市红桥区行政审批局 以 ****-******-**-**-******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 ,建设资金为 ***** *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元,银行贷款:*****.***元 ,资金已到位,建设规模为 *****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 受 **********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项目概况:天津院创新研究中心项目,建设规模为*****平方米,本项目拟建设*座集研究开发、技术创新、科技成果展示、学术交流等功能于*体的创新研究中心,。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主楼为**层,建筑高度***。主要功能包括:研究开发及技术创新中心、行业服务对外服务中心、院科技成果展示中心、学术报告厅等;地下建筑面积****㎡,主要为平战结合停车库及设备用房等。同步实施室外道路、绿化、工程管线、大门、围墙等工程。建设单位: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总投资额******元。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红桥区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标段:标段名称:天津院创新研究中心项目-室外工程,招标范围:包括围墙、道路、停车位和充电桩、给排水工程、强电气工程、暖通工程、景观工程等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示全部工程内容。总投资额***.0*元。
| 2.4 | 计划工期要求:****年**月**日 至 ****年**月**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标段: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格:1、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以上职称,具备 5 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2、其他资质要求:(1)法定代表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两个以上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2)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经“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 |
投标确认方式 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锁登*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项目关注:(****://***.***********.**)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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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 | 5.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 |
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时**分 至 **时**分, 下午 **时**分 至 **时**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188 号天津市干部俱乐部内5号获取文件,凡有意参与且资格 符合公告 3.1 款规定的,请致电代理机构
联系人 获取文件。 | 6.2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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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 7.2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7.3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
招 标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高文华(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道**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陈东升(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号天津市干部俱乐部内 5 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日期:****年**月**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红桥区住房和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 受理负责人:**
电话:***********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道**号
天津市红桥区住房和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受理负责人:**、王洪涛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红桥区邵公庄大街5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