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信阳市羊山新区**里河街道办事处筹建处的委托,对信阳艺术职业学院北侧围墙周边绿化提升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在信阳市羊山新区新*大道西段维也纳国际酒店(羊山新区店)5楼会议室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项目编号:******【****】***号
2、项目名称:信阳艺术职业学院北侧围墙周边绿化提升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信阳艺术职业学院北侧围墙周边绿化提升,本工程为信阳艺术职业学院北侧围墙周边绿化提升,主要包含:绿化工程和建筑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5.2计划工期:**日历天;
5.3质量要求:合格;
5.4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包;
6、合同履行期限:同计划工期。
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磋商信息:
1、磋商日期:****年**月**日**时**分;
2、磋商地点:信阳市羊山新区新*大道西段维也纳国际酒店(羊山新区店)5楼会议室;
3、磋商小组名单:徐建霞、王宏、苏子平
*、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地址: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高粱店乡行政路**号;
成交金额:******.**元;
项目负责人:***
计划工期:**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号)文的计算方法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
收费金额:*****.**元。
*、公告发布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日。
*、其他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对成交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信阳市羊山新区**里河街道办事处筹建处
地 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大街北端苏庙安置小区西侧***米
联 系 人:**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汇处绿地新都会8号楼***
联 系 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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