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经开区智能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期)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经开区智能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期)
2.2 建设规模:*************经开区智能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期)包含产业园停车、太行堤公园停车场、行政服务中心停车场的充电及交通设施的建设。包含*****双枪充电桩**台,***充电桩**台。总投资***.***元。
2.2项目编号:****[****]0**
2.3项目地点: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所包含全部内容
2.5工期要求:**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同时具备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级及以上承装、承修和承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年(***1、***2、***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以成立之日起为准)。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并提供网页截图,对在开标时间截止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4年**月1日起至 ***4年**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12:00;下午**:**-**:30(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方式:电子邮件获取。
(1)法人授权委托书(须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
投标人需将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清晰扫描件(***格式)发送至******@***.***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具体事项请与代理机构联系,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以外的电子邮件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4.3招标文件售价:***元/套,售后不退。
注: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4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新乡市花园路与广安街西***米路北信息通信专业园展示中心2层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未经发布人许可,任何人或网络不得转载,否则发布人有权追究转载者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 **************
地址: 新乡市花园路与广安街西***米路北信息通信专业园展示中心2层
联系人:***
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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