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润企*国实业有限公司庆夏庄地块安置房项目居配电基础设施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次公告)
本招标项目江苏润企*国实业有限公司庆夏庄地块安置房项目居配电基础设施工程已由睢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睢政务办备〔****〕***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润企*国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江苏润企*国实业有限公司庆夏庄地块安置房项目居配电基础设施工程(***)(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睢宁县文学路东侧、新城路南侧。
2.1.2建设规模:庆夏庄地块安置房项目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约******.**平方米,不计容面积约*****.5平方米。本期共新建住宅**栋,居民****户。其中小高层住宅5栋(4栋**层,1栋**/**层),高层住宅5栋(2栋**层,3栋**层)公建为社区服务、景观照明、消防、地下车库等。
2.1.3合同估算价:约****.***元。
2.1.4工期要求:***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日历天,施工工期**日历天。
2.1.5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设计成果必须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2)物资、设备质量标准:满足和符合招标文件、总承包合同约定,并符合相关验收;
(3)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1.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居配电基础设施工程工程总承包(***),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体化模式(***)总承包招标,招标范围包括工程设计(含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相关备案资料的办理,运行维护等全过程实施。
2.2.1设计范围:本项目小区供配电设计,包括但不限于红线内受电工程(包括居民供配电及非居民供配电)、配套土建等项目所需的全部设计内容、各阶段图纸报审报批、施工期配合服务、设计变更、后续相关配合服务等。自管变部分从小区开闭所起至专变负荷的低压配电柜(单体内);居配电部分从小区开闭所起至居民电能计量装置;公建部分从小区开闭所起至计量箱,计量箱至公建单体内的*级配电箱(不含*级配电箱);从配电室至分支箱至充电桩计量箱至充电桩。需综合考虑原施工总承包单位电气工程设计范围,进行有效无缝衔接设计。
2.2.2物资采购:本项目所需全部相关设备、电缆及其他主辅材料等,并对材料、设备进行现场保护。
2.2.3施工范围:
(1)土建工程部分:地下管网、电缆井、检查井及相关配套施工;室内环氧树脂地坪、电缆沟盖板;
(2)电气工程部分:高低压设备、电力电缆、计量箱等安装至所有电能计量箱及所有单体建筑配电间(含所有产权到户的计量表及安装);
(3)充电桩:满足供电方案要求(不含地下室电缆桥架);
(4)备品备件、安全工器具等满足供电公司验收要求。
(5)其他不限于供电方案的工程内容,需综合考虑省市县*级验收标准以及满足小区使用功能。
3.1申请人应同时具备:
3.1.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施工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同时具有承装、承修、承试*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机电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或相适应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电力专业);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须取得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2.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2.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3.3.1投标人自****年**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元的供配电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单项工程投资额不小于*****元的供配电工程设计业绩。
3.3.2总承包项目经理自****年**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元的供配电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单项工程投资额不小于*****元的供配电工程设计业绩或监理业绩。
3.3.3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总承包业绩及监理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类似业绩以******************(****://***.***.***.***:****/********)”中链接的业绩为准。
3.4投标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安全生产许可证》、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如是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同时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注:(1)信用服务机构需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徐州”或“信用江苏”网站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
(2)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徐州”和“信用江苏”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_****)。
(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第*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
3.4.2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效期内);且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工程项目、同*项目批文、同*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无在建工程)。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5.1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3.5.2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5.3联合体可以以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项目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中备案。
3.8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号)。
3.9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第6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3.**投标保证金递交符合招标文件第*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年**月4日至****年**月6日9时**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
4.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5.1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6日9时**分;
5.2本次开标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登录******************”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5.3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章。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详见招标文件第*章。评标标准和方法见下表:
分值构成 (总分***分) | 1、专业工程设计文件: **分 2、工程总承包报价: **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6分 4、项目管理机构: 2分 5、工程业绩: 1分 | ||||
序号 | 评分项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1 |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 (**分) | 1.设计说明 (2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 2.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3.项目设计是否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 ||
2.专业工程设计文件 (5分) | 1.计文件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3.工程设计文件的先进性、完整性、实用性以及工程造价等方面进行评分。 4.与建筑的协调性。 | ||||
3.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 (1分) | 1.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内容进行评分。 | ||||
4.绿色设计 (1分) | 1.采用科学合理的节能措施。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 | ||||
5.设计深度 (1分)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电力工程设计深度。 | ||||
注: (1)设计文件最终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设计类)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2)设计文件暗标要求:设计文件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能体现有关投标单位信息的提示性标记、文字等;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 |||||
2 | 工程总承包 报价 (**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 (**分) | 方法*: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5%(具体数值为3%、3.5%、4%、4.5%、5%,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
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6分) | 1.总体概述 (2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建议不超过**页 | |
2.施工的重点难点 (2分)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 建议不超过**页 | |||
3.施工资源投入计划 (1分) |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 建议不超过**页 | |||
4.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1分) |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 建议不超过**页 | |||
注: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页。如超出规定页码,则每超出1页扣0.**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暗标要求:方案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 | |||||
4 | 项目管理机构 (2分) | 1.项目设计团队:拟派本项目设计人员中,每提供*名高级技术职称的得0.5分,最高得1分。 2.项目施工团队:拟派本项目施工人员中,每提供*名具有机电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高级技术职称的得0.5分,最高得1分。 注: (1)同*人有多个证书的仅计取*个证书得分。 (2)提供以上相关人员证书及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以上人员的证书等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未上传或上传不齐或模糊不清不予计分。 | |||
5 | 工程业绩 (1分) |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1分) | 投标人自****年**月1日起每承担过*个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元的供配电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得0.5分,累计不超过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注: (1)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计取。 (2)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 ||
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总承包业绩的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设计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为准,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均以“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链接的业绩为准。 |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睢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审科
电话:****-********
**.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
**.3本公告为*次公告,原参加本工程报名的企业,如需参加*次公告的投标,须在*次公告发布后重新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原公告中的招标文件与本公告招标文件有不*致的,以本招标公告的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江苏润企*国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睢宁县维景大厦A座 地 址:宿迁市宿城区兴邦商厦2号**楼
联系人:** 联系人:**
电 话:****-********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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