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生活垃圾分类单排式投放站采购项目 | ||
品目 | 其他环境污染防治设备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邗江区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苏采云”系统(网址: ****://******.*****.**/)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
开标地点 | 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 ||
预算金额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维扬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扬州市广陵区开发东路***号7#****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项目概况 **************生活垃圾分类单排式投放站采购项目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网址: ****://******.*****.**/)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生活垃圾分类单排式投放站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如有):****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座,详见招标文件第*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年内至少*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工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网址:****://***.***.**/****/****-**/**/*******_*******.***)。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
方式:网上注册登记
售价:0.**元
****-**-** **:**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3.潜在供应商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4.本次采购不收取保证金。
5.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
6.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响应。
8.各供应商自行进行现场勘察。各供应商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查勘,须充分了解本项目具体工作内容,在随后的采购活动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因勘察不到位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并自行承担因了解不充分而影响报价准确性的风险。
9.落实好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
10.为提升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融资可得性,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出了政府采购线上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各供应商如果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向参与政府采购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线上融资,相关事宜可向市人民银行咨询,联系电话:****-********。
11.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12.供应商对于投标产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扬州市文昌中路***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扬州市广陵区江都南路***号2栋4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