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智能控制、物联网、智能传感网软硬件一体化技术开发;计算机管理系统、计算机网络及通讯系统、智能卡门禁系统、智能灯光照明系统、物业管理系统、楼宇自控系统、保安监控及防盗报警系统、火灾报警系统、广告会议音响系统、大屏幕显示系统、卫星及公用电视系统、车库管理系统、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机房系统研品的研发、销售、系统色设计、技术维护;工程监理及信息咨询;音视频系统集成;计算机系统集成;智能化弱点系统工程设计及安装;股权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