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增“党委会”章节: 第八章 党委会 第三十七条 党委会班子成员职数按上级党组织批复设置。委员候选人的提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有关规定执行。书记、副书记、委员由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三十八条 坚持并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机制。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会;符合条件的党委班子成员也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 第三十九条 党委会每届任期三至五年,党委委员在任期内出现空缺,应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补选。 第四十条 党委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委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第四十一条 党委会设立专门的党务工作机构,并按规定配备党务工作人员,确保党建工作有机构、有人员。 第四十二条 党委会的工作经费纳入公司年度预算,建立专项资金,确保党建工作有经费。 第四十三条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总体要求是: (一)加强党的建设是党委会的重要政治责任,党委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二)坚持党对公司的领导,发挥党委会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和上级重要决定在公司的贯彻执行; (三)围绕公司生产经营,服务改革发展大局,把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党委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委会的工作和战斗力; (四)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发挥党委会对公司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保证党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着力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员队伍; (五)坚持和落实党的建设和公司改革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的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建工作同步开展,实现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和工作对接;建强各级基层党组织,为做强做优做大榆能集团横山煤电公司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第四十四条 党委会在参与公司下列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方面,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举措; (二)公司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方针的制定; (三)公司资产重组、产权转让、资本运作和大额投资中的原则性方向性问题的研究; (四)公司重要改革方案的制定、修改; (五)公司的合并
一、新增“党委会”章节: 第八章 党委会 第三十七条 党委会班子成员职数按上级党组织批复设置。委员候选人的提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有关规定执行。书记、副书记、委员由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三十八条 坚持并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机制。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会;符合条件的党委班子成员也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 第三十九条 党委会每届任期三至五年,党委委员在任期内出现空缺,应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补选。 第四十条 党委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委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第四十一条 党委会设立专门的党务工作机构,并按规定配备党务工作人员,确保党建工作有机构、有人员。 第四十二条 党委会的工作经费纳入公司年度预算,建立专项资金,确保党建工作有经费。 第四十三条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总体要求是: (一)加强党的建设是党委会的重要政治责任,党委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二)坚持党对公司的领导,发挥党委会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和上级重要决定在公司的贯彻执行; (三)围绕公司生产经营,服务改革发展大局,把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党委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委会的工作和战斗力; (四)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发挥党委会对公司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保证党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着力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员队伍; (五)坚持和落实党的建设和公司改革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的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建工作同步开展,实现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和工作对接;建强各级基层党组织,为做强做优做大榆能集团横山煤电公司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第四十四条 党委会在参与公司下列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方面,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举措; (二)公司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方针的制定; (三)公司资产重组、产权转让、资本运作和大额投资中的原则性方向性问题的研究; (四)公司重要改革方案的制定、修改; (五)公司的合并